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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及师资综合艺术素质评价项目说明
一、项目高度
青少年综合艺术素质评价由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会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旨在为青少年提供综合、多元、均衡的艺术成长环境。项目根据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的精神,紧扣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中的要求,结合并提升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在低龄段儿童的艺术教育研发上,参照了教育部颁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制定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课程内容。在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方面,课程参考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同时,青少年综合艺术素质评价项目还深入研究了《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和《法国艺术和文化教育指南2020-2021》,给青少年提供不输于世界其他艺术强国的艺术教育内容。
二、项目标准
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初级包含1、2、3级,中级包含4、5、6、7级,高级包含8、9、10级。
评价内容分为两大部分:日常过程性评价30分和综合性评价70分。
日常过程性评价分为日常学习情况,满分20分;艺术社会实践参与度,满分10分。
综合性评价包括感知和体验能力、创造与表现能力、反思与评价能力三种终身发展的艺术能力。感知和体验能力注重专业、扎实的基本功,满分35分。20分以上为通过,28分以上为优秀。创造与表现能力注重灵活运用自身技能展现创造性作品的能力,满分20分。12分以上为通过,16分以上为优秀。反思与评价能力注重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欣赏,培养宽广眼界的能力,满分15分。9分以上为通过,12分以上为优秀。
总分60分及以上且其中至多有一项不通过的,总体计为通过。总分80分及以上且其中无不合格项的,总体计为优秀。
如果一次未通过,可免费参加一次评价。第二次评价时间应在第一次参加后的12个月以内完成。如第二次评价仍未通过,则需要加强练习,至少60天内不得参加评价,以确保夯实基础,达到艺术教育既定效果。 (初、中、高三个级别的具体评判标准请参考指南。)
评价构成 |
过程性评价
(满分30) |
综合性评价
(满分70) |
评价结果 | |||
赋分 |
日常
学习(满分20) |
艺术社会实践(满分10) | 感知和体验能力(满分35) | 创造与表现能力(满分20) | 反思与评价能力(满分15) | |
18- | 20- | 12- | 9- | 不通过 | ||
18—24 | 20—27 | 12—15 | 9—11 | 通过 | ||
25+ | 28+ | 16+ | 12+ | 优秀 |
三、项目优势
(一)培养综合性艺术素质。培养的艺术能力,不仅包括音乐、舞蹈、语言、美术、书法等不同门类艺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还包括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学生终身发展所需要,但被传统艺术教学忽视的感知和体验能力、创造与表现能力、反思与评价能力。
(二)高平台,高质量。本项目由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项目联合了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学者和教师们,在专业层面保证艺术课程的科学性、丰富性和创造性,用美育为青少年人格的完善奠定基础。
(三)应用性强。项目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和艺术实践。为参与项目的青少年提供参加中国国际合唱节等国际性、国家级艺术交流展演活动的机会,鼓励青少年观看各类高品质艺术展览并担任讲解,参与其他志愿服务工作,观摩各类戏剧、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影片并撰写评价性文章,邀请青少年参加各类国际国内知名艺术节及相关研学与培训活动。
项目未来趋势
在深入研究国家艺术教育政策和导向,结合当前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针对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的痛点和堵点,项目以青少年艺术成长为核心,调动了日常教学、表演、展览、艺术服务、社区参与等一系列社会资源形成培养青少年综合艺术能力的沃土。项目运行过程中,随着参与的青少年、家庭、学校、机构、艺术平台逐渐增多,将会形成一个艺术锻炼——自我展现——服务社会——多方联动的良性艺术生态。在此生态中,项目将逐步成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辅助环节,努力为中国青少年铺就艺术之路,帮助中国青少年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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